根据《商标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注册管理工作。因此,中国只有一个部门申请商标注册,那就是商标局。
2018年3月,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规划》,新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整合了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管理职责和质量监督局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
2018年11月15日,根据《关于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机构的批复》,原商标局、原商务法官、原商标审判协会中心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8年11月15日前,商标局更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后统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根据商标局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方式:
一是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它是自己处理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也可以到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2年4月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要点的通知》,目前我国已建立32个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基本实现省级综合窗口的全覆盖,共设立277个市、县商标受理窗口。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办理相关商标注册手续。
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在通过率和考试速度上没有差异。主要区别在于,如果自行申请后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商标局通常无法联系。商标局委托的代理机构相对稳定。
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先核实是否已在商标局系统备案。未备案的企业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和能力。